不溶性微粒儀測試結果的判定
更新時間:2022-04-20 點擊次數:1006次
不溶性微粒儀儀器內部系統工作原理:傳感器工作時,液態樣品由下而上通過進樣玻璃狹縫,光學透鏡將激光光束準直后垂直入射到進樣玻璃狹縫中部,并通過水平檢測狹縫到光電二極管。若樣品中無微粒通過時,光電二極管輸出最大的恒定光電流;當樣品中有微粒通過光束的瞬間,由于微粒阻擋而使光束入射到光電二極管的光功率減小,因此,光電二極管輸出一個負脈沖電流,其幅度與微粒在光束方向上的投影面積成正比。光阻法檢查注射液中不溶性微粒即依據此原理。
不溶性微粒儀測試結果的判定:
1)取樣體積待儀器穩定后,取多于取樣體積的微粒檢査用水置于取樣杯中,稱定重量,通過取樣器由取樣杯中量取一定體積的微粒檢査用水后,再次稱定重童。以兩次稱定的重量之差計算取樣體積。連續測定3次,每次測得體積與量取體積的示值之差應在±5%以內。測定體積的平均值與量取體積的示值之差應在±3%以內。也
2)微粒計數取相對標準偏差不大于5%,平均粒徑為10μm的標準粒子,制成每lml中含1000?1500微粒數的懸浮液,靜置2分鐘脫氣泡,開啟攪拌器,緩慢攪拌使其均勻(避免氣泡產生),依法測定3次,記錄5μm通道的累計計數,測定數據,后兩次測定數據的平均值與已知粒子數之差應在±20%以內。